今日蘋果日報有一則新聞,指英國一名記者為了驗證施密特的話是否正確,僱用電腦專家為女友「起底」。結果只花了一小時,就列出長達 15頁的報告,連她的前男友、不相熟的遠親和尷尬照片,也巨細無遺地列出,教人震驚。
這事令我想起數年前在Facebook還未出現前十分流行的網誌,當時我用的是香港SinaBlog,有時還會在其他朋友文章留言,但有一天我無意中發現Yahoo和Google很容易便會找到我寫過東西,過份的是在別的網誌曾經留言也可以找出來,感覺好像網上走到那裡只要留言便會成為永遠印證。雖然我有覺悟寫出來的東西就預料喜歡或不喜歡的人都會看到,不過出現在Yahoo和Google的頭版感覺完全沒有什麼安全感。網誌文章還算可以接受,因為寫出來就是想別人看,但在別處留言不用這麼高調吧!之後我很小心沒必要也只看文不留言了!因為這事,我對網上分享東西多多少少會有一定介心,寫之前會考慮別人看後會怎樣想呢?會否我不想的人看見呢?例如同事。
2010年9月12日
2010年9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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